讀經一(逾越節晚餐的法規) 恭讀出谷紀 12:1-8,11-14 那時候,上主在埃及國,訓示梅瑟和亞郎說:「你們要以本月,為你們的正月,為你們算是一年的首月。你們應訓示以色列會眾:「本月十日,他們每人照家族,準備一隻羔羊,一家一隻。如果是小家庭,吃不了一隻,家長應和附近的鄰居,按照人數,共同預備,並照每人的飯量,估計當吃的羔羊。羔羊應是一歲無殘疾的公羊,要由綿羊,或山羊中挑選。把這羔羊留到本月十四日,在黃昏的時候,以色列全體會眾,便將這羔羊宰殺。各家都應取些血,塗在吃羔羊的房屋的兩邊門框和門楣上。在那一夜,要吃肉;肉要用火烤,同無酵餅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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