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19日

今日聖言分享
瑪 5:38-42

耶穌說:「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我却對你們說:不要抵抗惡人;而且,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,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。那願與你爭訟,拿你的內衣的,你連外衣也讓給他。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,你就同他走兩千步。求你的,就給他;願向你借貸的,你不要拒絕。」

默想
要跟隨天主,就是當別人向我求助時,我盡力滿足他們所需,甚至給予他們更大的支援;對於別人的幫助,不應拒絕。

金句
求你的,就給他;願向你借貸的,你不要拒絕。(瑪5:4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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