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25日

今日聖言分享

路8:16-18

耶穌說:「沒有人點上燈,用器皿遮蓋住,或放在床底下的,而是放在燈台上,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。因為沒有隱藏的事,不成為顯露的;沒有秘密的事,不被知道而公開出來的。所以,你們應當留心要怎樣聽;因為凡有的,還要給他,凡沒有的,連他自以為有的,也要從他奪去。」

默想

我有沒有遮蓋了點著的燈呢?這燈是我自己的,還是別人的呢?我究竟有沒有去點亮自己點燈呢?我又是否已預備了足夠的油去點燈呢?主,請讓我看見,並能將這光傳遍開去。

金句

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。(路8: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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